「教專評鑑政策方向與規準宣導說明會」相關資料及105學年度各類評鑑人員實體研習
一、依據本縣104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辦理。
二、檢附講義及各類評鑑人員認證說明供參,請貴校轉知同仁以維護參與教師權益。
三、有關105年起初階評鑑人員「線上6小時5門課」之課程說明:
(一)請教師至「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學習平台」https://olc2.moe.gov.tw/tepd_olc/,觀看線上課程,請於觀看前先完成全國教師進修網「Open-ID」帳號漫遊!
(二)105年6月1日教專網已上傳3門課,6月16日將完成其他2門課,請參與教師,先行完成前3門課之課程與測驗。
(三)有關部分教師已觀看104年版線上課程,仍被認可,請完成教師安心。
(四)線上課程D、E、F課程請各位教師依任職「學制」選修觀看。
(五)線上課程、測驗全數完成,24小時後方可報名實體研習。
四、有關「教學輔導教師」線上研習課程5科共計5.5小時,105年6月8日起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線上研習課程將於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(UPS)(https://ups.moe.edu.tw/index.php)開放觀看。
五、本縣105學年度各類評鑑人員「實體研習」:
(一)「初階」評鑑人員12小時實體研習,每場次60人。
1、7/7-8(星期四、五)08:30-16:30,地點洽詢中。
2、7/11-12(星期一、二)08:30-16:30,新豐國小。
3、8/15-16(星期一、二)08:30-16:30,延和國中。
(二)「進階」評鑑人員18小時實體研習,每場次40人。
1、7/4-6(星期一至三)08:30-16:30,南投高商。
2、7/12-14(星期二至四)08:30-16:30,地點洽詢中。
3、8/17-19(星期三至五)08:30-16:30,埔里高工。
(三)「教學輔導教師」30小時實體課程研習,每場次30人,7/4-8(星期一至五)08:30-16:30,草屯國中。
(四)請參與教師注意,每門課「遲到15分鐘」或「請假缺課」需至其他場次或其他縣市「補課」,請勿為難工作人員。
六、有關各校評鑑人員繳交評鑑資料:
(一)學校繳件資料,需檢附學校端檢核表及學校推動小組預審通過會議紀錄。
(二)教師繳件資料,需檢附教師自我檢核表(認證及已認證人員檢核表不同且需分類繳交)。
(三)學校教師參加104學年度進階評鑑人員、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者,可直接繳交經中教大人才培育中心審核「通過」或「複審後通過」之認證評鑑資料,惟需檢附學校推動小組預審通過會議紀錄。
(四)請貴校於6月27日前將評鑑資料郵寄至草屯國中李宜室小姐彙整(請註明:教專評鑑資料,郵戳為憑),本縣將於7月13-14日進行縣市複審。
七、本案聯絡人:教專中心助理李宜室小姐,電話:049-2362050#155。
二、檢附講義及各類評鑑人員認證說明供參,請貴校轉知同仁以維護參與教師權益。
三、有關105年起初階評鑑人員「線上6小時5門課」之課程說明:
(一)請教師至「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學習平台」https://olc2.moe.gov.tw/tepd_olc/,觀看線上課程,請於觀看前先完成全國教師進修網「Open-ID」帳號漫遊!
(二)105年6月1日教專網已上傳3門課,6月16日將完成其他2門課,請參與教師,先行完成前3門課之課程與測驗。
(三)有關部分教師已觀看104年版線上課程,仍被認可,請完成教師安心。
(四)線上課程D、E、F課程請各位教師依任職「學制」選修觀看。
(五)線上課程、測驗全數完成,24小時後方可報名實體研習。
四、有關「教學輔導教師」線上研習課程5科共計5.5小時,105年6月8日起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線上研習課程將於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(UPS)(https://ups.moe.edu.tw/index.php)開放觀看。
五、本縣105學年度各類評鑑人員「實體研習」:
(一)「初階」評鑑人員12小時實體研習,每場次60人。
1、7/7-8(星期四、五)08:30-16:30,地點洽詢中。
2、7/11-12(星期一、二)08:30-16:30,新豐國小。
3、8/15-16(星期一、二)08:30-16:30,延和國中。
(二)「進階」評鑑人員18小時實體研習,每場次40人。
1、7/4-6(星期一至三)08:30-16:30,南投高商。
2、7/12-14(星期二至四)08:30-16:30,地點洽詢中。
3、8/17-19(星期三至五)08:30-16:30,埔里高工。
(三)「教學輔導教師」30小時實體課程研習,每場次30人,7/4-8(星期一至五)08:30-16:30,草屯國中。
(四)請參與教師注意,每門課「遲到15分鐘」或「請假缺課」需至其他場次或其他縣市「補課」,請勿為難工作人員。
六、有關各校評鑑人員繳交評鑑資料:
(一)學校繳件資料,需檢附學校端檢核表及學校推動小組預審通過會議紀錄。
(二)教師繳件資料,需檢附教師自我檢核表(認證及已認證人員檢核表不同且需分類繳交)。
(三)學校教師參加104學年度進階評鑑人員、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者,可直接繳交經中教大人才培育中心審核「通過」或「複審後通過」之認證評鑑資料,惟需檢附學校推動小組預審通過會議紀錄。
(四)請貴校於6月27日前將評鑑資料郵寄至草屯國中李宜室小姐彙整(請註明:教專評鑑資料,郵戳為憑),本縣將於7月13-14日進行縣市複審。
七、本案聯絡人:教專中心助理李宜室小姐,電話:049-2362050#15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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